是否算「動力」交通工具 法律有模糊地帶

騎電動自行車被攔檢酒測值超標是否觸犯公共危險罪?檢警出現不同見解,警方認為電動自行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已構成犯罪要件,屏東警方陸續移送八件電動自行車酒駕案,但屏東地檢署並未做成起訴案,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認為電動自行車被歸類為「慢車」,是否屬於「動力」交通工具,法律有模糊地帶。

警方表示,查獲汽、機車駕駛酒駕,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若酒測值超標,另以觸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規定,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電動自行車歸類為「慢車」,雖不適用該處罰條例之酒駕罰則,但仍被視為「動力」交通工具,已構成刑法要件,若酒測值超標一律送辦。

主任檢察官蔡榮龍則認為,檢方印象中沒有這類起訴案件,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規類為「慢車」,是否適用刑法所認定的「動力」交通工具,存有疑義,為避免法律出現模糊地帶,監理單位應界定清楚。

屏東監理站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酒駕罰則適用汽、機車及電動機車,但不適用於電動自行車,警方若開罰,該站裁決時將予以退回,至於是否觸犯公共危險罪,或該不該規類為刑法上的「動力」交通工具,則不在監理單位的認定範圍。

thttrh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環保署今天表示,今年持續辦理「公害糾紛法律扶助計畫」,提供民眾法律扶助,協助環境受害者爭取權益。

位於台南麻豆區的農作物,因臨近工廠油污外洩受損,施姓居民等百餘人藉由法律訴訟確認損害賠償。吳姓男子有個蘭花園,因為附近工廠排放污染物,造成園內植物受損。上述2案例都曾透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的法律扶助,爭取權益。

「以前民眾遇到公害問題時,通常會向環保單位陳情稽查,並要求污染者改善,多能獲得妥善解決,」環保署說,從去年6月起提供公害法律扶助服務後,受理的公害問題以噪音與空氣污染居多,對於公害污染已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案件,民眾可透過公害糾紛處理及民事訴訟,爭取權益。

環保署今年持續辦理「公害糾紛法律扶助計畫」,由專業律師提供服務,民眾若遇到居住環境遭受公害污染,不知如何處理,或發生噪音、空污等公害糾紛,以致造成權益受損情形,可直接向當地環保局提出申請或撥諮詢專線(02-27338989)洽詢。

「公害糾紛法律扶助計畫」服務工作內容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可透過電話、網路或面對面諮詢方式)、法律文件撰寫及調解、紓處、調處、裁決與民事訴訟代理等。

thttrh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