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大學生不滿前女友分手,將她騙回住處凌虐、性侵,還抓她的臉撞地導致牙齒斷九顆,法院判決陳賠償前女友七十三萬元。

陳姓大學生一百九十公分、身材壯碩,李姓前女友一百六十公分,兩人都是北部某大學學生,兩年多前分手,陳曾在部落格寫「幫賤女人想出路」文章,辱罵前女友。

李姓前女友擔心自身安全,分手後一直避不見面,前年四月底清晨,陳姓大學生知道李女都搭公車上學,先是「奪命連環叩」打了十幾次電話給她,接著騎車到前女友住處附近的公車站找人,李女無奈而上陳的車子。

陳姓大學生藉故把李姓前女友帶回住處,要求復合遭拒,把李女壓在床上勒住脖子後性侵;李女亂摔東西希望離開,卻被陳一把抓起往牆壁摔去,落地後手掌又被陳踩住。

陳姓大學生要求前女友下跪求他,她下跪後陳仍不願讓她離去,她又動手要摔電腦,陳抓狂地用手抓起她往地上摔,導致她臉部直接著地,九顆牙齒脫落、上下顎齒槽骨斷裂、嘴唇裂傷,血流如注,陳才讓前女友打電話給她父親求救。

李姓女子光是治療牙齒就花了廿多萬元,她提出民事求償一百七十三萬元。法院判決陳姓大學生必須賠償五十萬元精神慰撫金及廿三萬元醫藥費用。

 

轉自-http://www.lawgov.org/life/life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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