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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主播兼購物專家薛楷莉,控告前夫顏冠得和外遇對象簡姓女子通姦並求償200萬,台北地院認定顏冠得偷吃3次,判他與小三各3個月徒刑,且應賠薛楷莉50萬,顏冠得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仍維持原本判決,全案定讞。

顏冠得與薛楷莉結婚9年,育有一女,前年2月顏冠得傳出婚外情,事後薛堅持提告兩人妨害家庭,且訴請離婚獲准。8月薛楷莉又大動作開記者會,指責顏冠得蓄意殺人,甚至拳毆5歲女兒,家事風波鬧不停,當時小三簡姓女子曾現身向薛楷莉道歉,薛一度心軟,最終決定不撤告。

北檢調查時,顏冠得、簡姓女子承認在去年1月19日、2月2日與2月9日發生3次性關係。台北地院認定兩人侵害家庭婚姻法益,依通姦、相姦罪各判處3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律師

薛楷莉還向顏冠得提民事求償200萬,北院審酌雙方財力地位,判決顏冠得應賠償薛楷莉50萬。顏冠得後來提出上訴,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今日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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