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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末日的過去,民眾現在期待的應該就是跨年了,不過跨年開心之餘,要注意有新的交通法規即將在102年1月1日正式上路。交通部指出,自用汽、機車等行車執照不用再定期換發,機車駕駛人用手機也開罰,此外,酒精濃度測試標準值也有新規定,要請駕駛人多加注意。

根據交通部公佈的交通法規實施新措施,路政類部份,自102年1月1日起,除校車、幼童專用車、救護車外的自用汽車及機車行車執照、自用拖車使用證免定期換發。

1月1日起也將開始實施駕駛人違反規定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行為的處罰,違者分別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及機車駕駛人新台幣一千元。

交通部指出,自1月1日起,酒測標準值也有新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的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時,吐氣時所含酒精濃度不得超過0.15mg/L。

此外,比較特別的是,郵電類部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1月1日起全面開放各級郵局辦理代收代驗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個人信用報告」及「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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