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Insider》周一 (29日) 報導,蘋果 (Apple Inc.)(AAPL-US) 的紐約和洛杉磯零售店前員工們,對於蘋果提出集體訴訟,稱公司的防盜措施延誤人員工時,換算起來虧欠每人約 1500 美元的年度薪資。

該訴訟內容指稱:「蘋果一直以來,均施行違反薪資法且不合宜的政策,應對整個美國地區的零售店時薪人員,支付數百萬美元積欠薪資和加班補償費。」

蘋果要求員工在下班,或者休息時間每次離開工作崗位時,都需要交出「個人物品和皮包」供搜索,本次訴訟指稱蘋果嚴密落實此項政策,僅為了在防止員工偷竊的假設下,確保自身利益。

提告的時薪人員們指出,往往在接受檢查時,得排隊等候 10-15 分鐘時間,是在沒有任何報酬的情況下被浪費掉。訴訟內容指出:「員工無報酬的工作等候時間,換算起來等於 50 分鐘至 1 個半小時,經過保守計算結果,約相當於每年 1500 美元薪資。」

本回集體訴訟的要求,除了希望蘋果償付以此計算法下,積欠的最低工資和加班費外,也希望法院判定此一「搜身」要求違法,要求蘋果終止實施或修改規制。

此訴狀以蘋果前雇員 Amanda Frlekin 和 Dean Pelle 為代表提出,於 7 月 25 日上呈美國北加州地方法院,原告們希望進行陪審團判決。蘋果對此尚未做出回應。

蘋果股價昨日收盤上漲 1.54%,盤後續升 0.25% 至 448.92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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