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巿吳姓男子騎機車被警方攔下酒測,吹了3次,酒測器都沒反應,警方以他拒絕酒測,開單告發;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裝假牙,才無法呼氣。法官雖不採信,但因警方未告知清楚,裁定只罰吳男9萬元、吊銷駕照,還是能考領駕照。

 

吳姓男子辯稱,他今年4月15日凌晨1點多騎機車行經安一路、新民路口時,被警攔下,因他裝有假牙,尚未矯治完成,容易脫落,為配合檢測還取出假牙,但他本身呼吸量不足,才沒反應,並未拒絕接受酒測,且隨後到警局,員警也不安排抽血檢驗,要求撤銷原處分。

 

法官檢視錄影光碟,見員警當天攔下他酒測,第1次吹氣時,檢測器無反應,指導他只要依照抽菸方式吐氣即可,還告知拒測要扣車並罰款9萬元。吳男表示知道,但在第2次吹氣時,檢測器仍無反應。經員警再告知以深呼吸、吹氣球的方式來做,甚至親自示範,拖了6分多鐘,多次測試後仍無反應,才依法告發。

 

法官審理認為,吳男雖未積極言明不接受酒測,卻多次佯裝吹氣,已可認定是消極拒絕接受酒測,不過,因未完全告知拒測的後果,未告知的部分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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