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陳燦坤/北港報導〕農民向農會貸款,竟被當成詐欺犯送辦!前代理縣長李進勇廿六日召開記者會為農民發聲,質疑農會代辦政策性農業貸款,為了衝業績,未詳述應專款專用,不少農民因而吃上官司,呼籲司法單位體恤農民辛苦,緩起訴取消裁罰公益金。

雲林地檢署表示,據報有農民未專款專用,賺取利差;專案款項未確切使用,涉有詐欺罪嫌,但農民出發點單純,會考量從輕量刑。

李進勇表示,農委會委託農會辦理政策性農業貸款,符合條件農民年息只負擔一.五%,農委會另外補貼農會利息二.九七%,日前不少農民接到雲林地檢署傳票,案由竟是「詐欺」,獲緩起訴的農民須繳交兩到五萬元不等公益金。

他指出,借貸的農民通常經濟狀況欠佳,聽到農會貸款利息低怎不心動?他質疑,農會人員為衝業績,刻意忽略交代這筆錢須專款專用,造成農民誤觸法網,不能將所有責任推給農民。

李進勇認為,檢察官應考量不少農民生活困苦,獲緩起訴的被告裁罰由罰款改為寫悔過書,或提供義務社會勞動服務,若是農委會日後追討利息,農會應扛起責任,自行吸收,不能再轉嫁農民;與會的縣議員蔡岳儒表示,這起風波農會不能置身事外,有義務協助官司纏身的農民。

 

 

 

 

法律免費法律咨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httrh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